美國移民法案:美國EB-1A杰出人才移民申請資格分類
發(fā)布時間:2024-08-29
美國EB-1A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國移民法律框架中的一項重要政策,旨在吸引具有杰出能力的個人來到美國,為其國家的發(fā)展和創(chuàng)新做出貢獻。下面美福國際將詳細介紹美國移民法案:美國EB-1A杰出人才移民申請資格分類,幫助您全面了解這一移民類別。
美國EB-1A杰出人才移民申請資格:
在尋求被歸類為具有特殊能力的人時,申請人代表非公民(可能是申請人)提交一份外國工人移民申請(I-140表格),并提供證據(jù)證明受益人符合資格。
美國EB-1A杰出人才移民杰出能力分類的資格:
1.該人在科學、藝術、教育、商業(yè)或體育方面具有非凡的能力,這已經得到了持續(xù)的國內或國際贊譽的證明,并且其成就通過廣泛的文件在該領域得到了認可。
2.該人尋求進入美國以繼續(xù)在具有非凡能力的領域工作。
3.該人進入美國將在未來對美國產生重大利益。
以上是給大家介紹的【美國移民法案:美國EB-1A杰出人才移民申請資格分類】,代表具有非凡能力的人提交的請愿書不需要得到工作機會的支持;因此,任何人都可以代表該人提交請愿書,包括可以作為自我請愿人提交的非公民。但是,該人仍必須證明他或她打算繼續(xù)在他或她的非凡能力領域工作,并且他或她的工作將在未來對美國產生重大利益。如果想要辦理美國EB-1A杰出人才移民,可以咨詢專業(yè)的移民機構。我們美福國際專注海外移民服務,主要就有【美國EB-1A杰出人才移民】熱門移民項目,還擁有自己的美國律所,為移民客戶提供前期咨詢,深入的移民評估,選擇適合自己的移民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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